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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院校论文范文写作 互联网环境下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高职院校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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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通过对法理学实践教学的梳理反思,总结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的经验教训,得出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改革要顺应时代要求,结合“互联网+”信息技术有效推行线上下结合的实践教学,以此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法理学教学体系,完善高职院校理论课程教学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关键词 “互联网+” 实践教学 模型 特色 启示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互联网+”环境下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研究(课题批准号:SZ17 061).

作者简介:孙丽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讲师,河北大学,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张东华、王向英、阎惠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098

2011年12月,教育部、政法委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从“卓越法律人才”理念提出至今,全国高校法学院纷纷对本校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了革新.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往往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而革新后的法学教学模式则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了实践教学在整个法学教学过程中的比重.2012年教育部颁布《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其中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职业教育信息化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支撑.高职院校的法学教育秉承“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重在培养面向基层的技能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之下,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技术日益渗透到我们法学教育环节中,信息的开放性与交互性的特性,对我们日常理论法学的教学造成极大冲击.因此,借助互联网技术对高校理论法学——法理学进行实践教学研究成为一项新的课题,创新理论法学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一、“互联网+”环境下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高职教育职业化的要求催生法理学课程新的实践教学模式

高职法律教育有别于本科法律教育,职业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对接职业岗位.所以,高职法律教育是以培养技能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为目标的.多媒体通信技术为基础的网络化学习环境,促使教育教学模式多样化及师生交流实时化,这是目前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网络的普及使学生获取信息资源的方式开放化、内容多元化.

法理学课是高职法律课程中的一门,首先,高职法律课程教学属于法学教育,法学具有务实性,必须关注和面向社会的世俗生活.其次,我国高职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性教育,其教育目标应定位于“技能应用型人才”.所以我们的法理学不是将学生培养成研究法律,去解决“为什么”等原理问题的“法律精英”,而是要将学生培养成为熟悉法律,在解决“是什么”的基础上,突出学生操作能力,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社会问题的人.法理学在所有法律人传统观念中留下了难懂晦涩、枯燥抽象的理论法学的印记,在高职教育体系中它具备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特性,就是实践性.偏向技能应用的高职教育、高速发达的信息技术冲击着传统的理论教学,法理学正面临着课程实践化的要求.

(二)智能终端的全面使用为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提供了必备条件

数字校园的全面建设,网络全面覆盖校园,学生的学习方式不再拘泥于课堂,他们几乎每人一部智能手机,随时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查询、内容分享和数据分析.但即便如此,当面对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专业法律思维为己任的法理学课程时,博大精深的课程体系、晦涩难懂的法学理论让我们高职法律专业的学生们望而却步.结合学生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快,上网热情高涨的特点,转变传统课堂,变抽象为鲜活,将理论课程进行实践项目分解,在教学环节中引入信息化技术,构建教学网络平台,以对学生学习行为进行多维度、多形式的评价,势在必行.

2014年我法理课程组启动课程教学改革.结合学院提供的在线教学平台,我们初建法理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整合课程组多年积累的教学资源,以章节体例为基本架构,建构了法理学课程的网络资源库.2015年首次面向当年大学一年级新生开放试用,在试用过程中总结经验,進一步完善了资源库的内容.2016年开始初步尝试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下合作的立法实践项目,当年成功获取了高职院校法律理论课程实践经验,并依托网络教学平台探索“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课程考核模式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2017年法理学课程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重新构建了法理学的在线开放平台,将知识架构进行碎片化处理,提炼节点中教学重难点,秉承“职业能力为本位”生成课堂的教学理念,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实践项目,摸索出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新模式.

二、“互联网+”环境下高职院校法理学实践教学模型的建构

传统的法理学实践教学形式受课堂的空间、时间限制,无法展开多维度的实践活动,也很难观测到学生课程学习的整个过程,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难以得到提升.因此,依托网络平台,分解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环节,密切关注整个教学环节在信息化平台中呈现的学习数据,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合理回馈到教学设计上,从而生成学生主导的课程实践项目.在 “互联网+”域境中探索全新的理论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适应时代的需求,迎合学生的学习心理,加深学生对晦涩理论知识的理解,在应用中更是锻炼了他们组织协调、实务实操、创新思维等综合能力.以模拟立法为例,具体实践教学模型如下:

首先,布置实践任务:开学第一课教师即向学生开放本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教会学生使用方法,以班为建制、学号为用户名,学生扫二维码进入网络课班.课程的最终评定是以线上成绩与线下成绩按30%与70%的比例分配的.对应课程授课进度,事先在课程网络平台的讨论区中发布讨论话题:你所关注的身边的“法”.讨论区的讨论次数计入线上学习成绩,具体数值由平台后台统计,教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回复内容来给予适当加分.收集讨论意见,生成模拟立法的具体对象.遵循集中原则,经过讨论,2016年我们选定了《修改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征求意见稿》、2017年我们选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征求意见稿》作为模拟立法的立法议题.

结论:关于高职院校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高职院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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